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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能罚决字〔2026〕7号
违法事实: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
处罚依据:《供电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处罚类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处罚金额:65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8月1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