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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关于责令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整改的通知
2026-04-16 10:08 来源:新疆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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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要求,为持续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我办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动态监管和清理工作。经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筛查,截至4月1日,有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人员数量已不符合相应许可等级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和《关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送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责令相关企业(详见附件)按照当前许可条件于2026年5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要求的,我办将按照规定,依据企业现有人员情况重新核定许可等级注销相关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相关企业应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将整改后的人员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整改完成情况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登记人员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991-2918974、2918983


             新疆能源监管办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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