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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 市场报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6-03-30 18:31 来源:新疆办监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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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了《新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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