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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库车天缘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能罚决字〔2025〕17号
违法事实:违法从事发电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942772.44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1月7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