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告
(2019年第6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2019年5月10日第6次会议审查,做出下列许可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准予下列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变更
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容量:(2*2.5MW+3.2MW=8.2MW)
二、准予下列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
1、新疆景信宇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2、和田树鑫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3、新疆锦圆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三、准予下列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变更
新疆富群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原承装类四级许可变更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四、准予下列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延续
1、新疆克拉玛依市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新疆嘉禾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91-3631341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