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信息补录的通 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以下简称电工作业证)。近期由于很多企业在安监局的信息平台上查询不到电工证的信息,无法给企业进行续期考试,本着为企业负责的态度,特发此通知:凡是企业或个人在我办的平台上查询不到电工证信息的,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的网站下载填写“新疆导入模板”并发于QQ邮箱。
联系人 :叶 超
QQ邮箱: 262380851@qq.com
2018年8月27日
新疆导入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