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2018年1月8日第1次会议审查,做出下列许可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准予下列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铁门关市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3.新疆国信煤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准予下列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变更
1.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新疆克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原容量:201MW 现容量:317.1MW)
2.新疆阿勒泰华宁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原容量:50MW 现容量:100MW)
三、准予下列企业承装(修、试)类业务许可
1.新疆金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新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
2.新疆泓盛兴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新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3.石河子高新区安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新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4.新疆特力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四、准予下列企业承装(修、试)类业务许可变更
1.乌鲁木齐市微盛源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许可变更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
2.新疆华汇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许可变更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三级
监督电话:0991-3631341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