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告
(2017年第5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2017年7月24日第6次会议审查,做出下列许可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 准予下列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哈密国电东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931417 -00497,机组容量:50MWp
2.麦盖提县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31417 -00498,机组容量:20MWp
3.喀什国新电力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31417 -00499,机组容量:20MWp
4.巴里坤融信华创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31417 -00500,机组容量:200MW
二、准予下列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事项变更
1.中广核巴里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原容量:49.5MW,现容量: 250.5MW)
2.新疆安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原容量:10MW,现容量: 19MW)
3.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原容量:309MW,现容量: 330MW)
监督电话:0991-3631341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