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试行)》发布实施
新疆地域辽阔,近几年来,随着新疆能源基地的开发建设和实施疆电外送战略,全疆电力承装(修、试)行业发展迅速,为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新疆能源监管办根据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号)及《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资质办[2010]6号)等规定和要求,组织编制并下发了《新疆区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试行)》(新监能资质[2016]44号)。
新《标准》本着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需要,主要体现“必需、规范、实用、经济、合理”的原则,明确了设备机具的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以及可租赁事项等。新《标准》定位准确,具有新疆特色,是一个区域性电力承装(修、试)企业资质许可申请、变更、延续、审查的规范化文本,符合新疆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实际,适用性强,能满足本行业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新《标准》 涵盖承装(修、试)一级到五级的全部级别,已经在新疆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上发布,并于2016年4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企业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上进行了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