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印发,标志着新疆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
此次修订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基本规则要求,对新疆现行电力中长期市场规则进行梳理,修订补充市场准入、交易组织、市场结算等有关条款27条,推动新疆市场规则与国家规范要求保持一致。二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方案要求,抓紧修订完善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新增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合理确定调峰辅助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挖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降低新能源企业经营负担。三是规范市场规则制修订过程中的软权力运行,推行市场运行参数先由运营机构提出,再经市场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最后报监管机构备案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引入社会监督、专家监督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控市场参数制定的自由裁量权。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力量,密切关注市场规则执行情况,督促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强化规则宣贯培训,做好市场运营监测和预警工作,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有力支撑新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