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是加快推动煤电机组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变、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的重要举措。新疆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工作要求,会同自治区和兵团能源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的监管工作,保障新疆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稳定,推动新疆电力系统不断“灵”动向“新”。
截至2023年底,新疆已如期完成“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任务,累计改造规模2833万千瓦,新增调峰能力超650万千瓦,可支撑新能源规模约1000万千瓦,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约1.5%以上。新疆煤电机组以不足五成的装机占比,支撑了超过60%的电量供应,较好地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为保障新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新疆能源监管办将牢记能源保障和安全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锚定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双碳”目标,立足新疆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和大型风电基地的能源资源战略基地定位,聚焦国家能源局赋予的监管职责,从加强规划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优化技术路线等方面入手,推动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为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