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的文件要求,抓紧时间修改服务指南,继续认真做好电力资质许可颁发工作。目前已向采用许可条件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电力资质许可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新疆筠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颁发了许可证。
新疆能源监管办一方面组织业务人员对《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3号)进行细致研究,根据文件要求修改完善了《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电力资质许可服务指南》,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便于申请人根据最新政策要求申请电力资质许可;另一方面,在认真梳理“证照分离”改革和其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新疆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对电力资质许可审批程序进行优化和压缩,用好用足“信用+监管”,进一步将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力。
下一步,新疆能源监管办将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不断优化新疆区域电力行业市场环境,让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合格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