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7月15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从新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国电新疆分公司抽调专家,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国网伊犁供电公司伊犁科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伊犁夏塔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专项督查。督查组抽查了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相关技术规范的落实情况,现场重点检查了高处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情况,并下达了现场督整改查通知书。
督查组要求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深刻汲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与质量隐患要举一反三,严禁抢工期、赶进度,严禁违规搭建、拆卸脚手架,确保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