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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与自治区发改委召开定期沟通协商第一次会议
2017-05-16 1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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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与自治区发改委

召开定期沟通协商第一次会议

 

2017年5月3日上午,新疆能源监管办与自治区发改委召开定期沟通协商第一次会议,新疆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李悠勇,党组成员、副专员张志平,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创军、赵曦峰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悠勇专员首先通报了新疆能源监管办开展未取证发电企业办理发电业务许可手续、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建设等两项重要工作的推进情况,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据初步统计,新疆区域共有58家自备电厂(总装机容量1957万千瓦)以备案形式准予建设,按照电力业务许可政策规定,不符合申办条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资质[2016]351号)文件要求,2017年6月30日后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解网关停。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这些自备电厂项目都是自治区重点工程配套项目,在新疆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策上应予支持,若未取证自备电厂解网关停,将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新疆能源监管办主动担当,多次与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沟通,阐述新疆实际情况和特点,得到大力支持,原则同意由自治区发改委按现行政策完善有关项目审批手续后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

为推动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建设,缓解冬季电网调峰和新能源消纳困难,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新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新疆能源监管办牵头,自治区经信委、兵团发改委、兵团工信委及部分发电企业组成调研组,赴东北开展了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专项调研。调研组全面了解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情况,研究讨论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原则,编制了工作方案,确定四个工作目标和四个工作建议,力争在入冬前正式运行,缓解新疆电网冬季调峰矛盾和新能源消纳困难。

李创军副主任表示,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很有必要,今天召开第一次协调工作会议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新疆能源监管办开展的两项重要工作卓有成效,研究探讨出了很好的解决方式。此次协调工作会议既是两部门工作交流和研讨会,更是工作推进会,下一步要按照会议要求,紧密联系、充分沟通、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会议上,新疆能源监管办相关处室负责人汇报了开展两项重点工作的政策背景、工作成果、初步意见及下一步打算。与会双方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通过深度交流和沟通,达成了共识。

最后,李悠勇专员建议,此次研究讨论的两项工作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应及时向自治区分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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