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监管办积极协调乌鲁木齐市
天然气供应
乌鲁木齐市是国家重点天然气保供地区之一,天然气用户已达到100万户,天然气集中供热面积1.67亿平方米,占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的93.8%。2015年全市计划供气量28.22亿方,其中天然气集中供热用气量约占全市总用气量80%以上。
2015年1-11月,乌鲁木齐市天然气用量为22.81亿方,同比减少约7%,主要是车用气量和暖冬导致天然气集中供热用气量减少。今冬明春(2015年10月-2016年4月),乌鲁木齐市天然气计划供应量为26.52亿方,预计需求量约为27亿方,在极端天气情况下需求量略有增加,约为27.76亿方,供需缺口不大,约为0.48亿方-1.24亿方。乌鲁木齐市所用天然气主要通过西气东输二线和善乌线供应,呼图壁储气库今年冬季开始担负北疆地区调峰任务,预计冬季全市最大日用气量可达到2500万方以上。
2013年“煤改气”以来,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城市燃气公司就集中供热的用气价格一直存在分歧,城市燃气公司按居民用气价格结算集中供热锅炉用气,并未执行城市燃气(工业)用气价格。截至到2015年12月,已累计形成32.8亿元的差额气款。2015年11月20日,国家出台了新的天然气价格政策后,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提出了进一步理顺价格,搁置老的欠款,不再形成新欠款的方案。乌鲁木齐积极响应,按居民和非居民对集中供热用气量进行了分类统计,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集中供热用气的不同分类进行测算,拟通过提高非居民供热价格弥补供热用气费用缺口。目前,此方案还未得到市政府批准,2016年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也未签订。
对此,新疆能源监管办要求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积极组织天然气资源,按照有序用气次序供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供应,同时应尽快协商签订2016年天然气购销合同,确保乌鲁木齐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