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新疆电监办组织审核专家组对《新疆吉木乃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以下简称《评审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专家组原则同意《评审报告》通过审核。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达标单位:新疆吉木乃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上级单位: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
装机容量:49.5MW
评审机构: 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
评审得分:82.88分
二、如有意见请向新疆电监办反映。
电话:0991-3631286
传真:0991-363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