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新疆区域天然气保供任务圆满完成
2015-03-13 18:43 来源:

Aa

字体:
|
|

 

新疆是天然气生产大省,也是西气东输中国首站。2014年,新疆本地天然气生产量288亿方,西气东输二、三线进口天然气总量292亿方,合计总量580亿方,占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总量约31%,保障新疆区域天然气稳定供应基础良好。

按照国家能源局《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346号)的部署和要求,新疆能源监管办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天然气合理利用,稳定供应。一是全面摸底,摸清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和用户,掌握天然气供需和渠道。二是现场检查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新疆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等5家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了解企业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天然气购销合同供气,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三是加强监管,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新疆区域用气量季节性差异明显,冬季保供难度大。在保障气源稳定供应的同时,加强需求侧管理,坚持民生第一用气原则。

2014年,新疆区域用气量约109亿方,其中民生用气量(含集中供热和车用气)约占51%,直供工业用气量(LNG)约占26%,化肥用气量约占23%。新疆区域南北疆用气差异大,南疆地区用气量约47亿方,总体供应平稳,北疆地区用气量约62亿方,采暖期供应较紧张,特别是乌鲁木齐市。

2014年,乌鲁木齐市用气量约30亿方,其中,锅炉采暖用气量约占总用气量80%,居民用气量约占10%,合计用气量占总用气量90%201410-20152月采暖期间用气量较大,约19亿方。

目前,乌鲁木齐市供热面积1.75亿平方,燃气供热能力可达总供热面积99.4%,近几年,累计减少燃煤消耗量12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万吨,减少烟尘排放3万吨,2014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0天。

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自20137月投运以来,惠及南疆44个县市、农牧团场400多万各族群众,截至2014年底累计供气约13亿方,替代标煤约16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00万吨,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自开展天然气监管以来,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生断供现象,也未发生汽车加气排长队现象,部分工业和化肥企业在冬季供应紧张时承担了调峰任务。

新疆区域天然气用量呈季节性供需矛盾,峰谷比高。2014年,乌鲁木齐市6月份用气量约5000万方,1月份用气量约6亿方,峰谷比1:12,冬季保供难度大。储气调峰设施基础薄弱,乌鲁木齐市仅有4150LNG球罐,可储天然气约35万方,远未达到国家要求的保障本地区平均三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

2015年新疆区域天然气预计供应量约119亿方,同比增加约10亿方,受天然气价格新政影响,预计全年供需基本相当,但冬季季节性供气紧张局面短期内不会扭转。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