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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办组织对哈密能源基地开展调研
2014-11-19 17: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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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办组织对哈密能源基地开展调研

 

新年伊始,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曹继耀专员带领市场、安全、资质等业务处同志,专程前往哈密开展外送电工程项目调研。

哈密地区十分重视本次调研工作,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哈密地委刘剑书记两次与调研组交流哈密能源基地发展大计,行署分管副专员与调研组一起开展工作,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哈密地区行署有关能源基地建设概况的介绍,与地委行署领导、电网企业、疆电外送电源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随后驱车数百公里对囯网哈密供电公司、哈密南-郑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等电网企业,国投哈密发电公司、神华国能哈密煤电公司等外送电火电企业,中电投哈密烟墩风电场、华电石城子光伏产业园汇流站等新能源企业,中船重工海装风电公司、哈密金风风电设备公司、中国建材哈密公司、新疆北车能源装备公司等新能源设备制造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

曹专员在座谈中指出,哈密地区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向祖国内地的要道,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新疆门户”之称,具有“东联西出,南通北拓”交通枢纽城市的区位优势,是自治区三大能源基地,也是疆煤东运、疆电东送、疆气东输的主要基地,地位十分重要。哈密煤田分布广泛,储量丰富,七大矿区的煤炭资源储量大,埋藏浅,开采技术条件好,很适合建设大型、特大型煤矿和深加工基地;已探明石油总资源量5.7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00亿立方米;风能资源蕴藏量极为丰富,是新疆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十三间房平均风速达9.3/秒,素有“百里风区”之称,有发展风力发电的独特条件;哈密是新疆太阳能资源最好的地区,在太阳能资源利用区划中属于一类地区,年辐射照度大于650万千焦/平方米。整体自然禀赋优越,但应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

曹专员强调,国家电网公司要保证哈-郑±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按计划投运,加快国投哈密电厂、国网能源哈密电厂和国电哈密电厂送出工程需建设的195公里500千伏线路,按计划在20145月建设完毕。哈郑直流电源常规配套电源建设单位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国电哈密大南湖电厂一期2×660 MW项目、神华国能哈密电厂一期4×660 MW项目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核准容量开工建设,根据工程里程碑完成投资计划,如期完工投运;配套新能源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东南部风区200万千瓦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国能新能〔201024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国能新能〔2013272号)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保证投资效率。

曹专员要求,新疆办安全监管处要与哈密供电企业一起研究目前哈密电网新能源占比70%可能影响电网稳定的应对措施,围绕兰新电气化铁路哈密段的改造及供电要求,形成并补强220千伏高压输电网,在城市周边建设220千伏环网,提高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的供电可靠性,满足哈密市区、工业开发区的供电要求,保障资源开发用电需求;市场处要研究产业园区汇流站建设单位有偿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现行政策,出台解决办法。

资质管理处向地区行署和电力企业宣传了国家有关电力行政许可制度,强调了地方政府及各行局要依法依规实施管理,明确要求电力企业要自觉遵守许可制度。新疆办将采取切实措施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对哈密能源基地的项目实施优先办理。

调研组在哈密工作期间,与地区行署共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简安排食宿,未安排超标准接待。

 

 

 

20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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