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监管办对哈密能源基地
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元月8日至9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对哈密能源基地建设及外送电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调研,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哈密地委书记刘剑、行署专员与调研组一行就哈密能源基地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新疆能源监管工作进行通报和沟通,行署分管副专员与调研组座谈并参加实地调研。
调研组全面了解了哈密地区能源基地建设情况,与行署领导及相关部门、电网企业、疆电外送电源企业进行了座谈,随后对哈密南-郑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国投哈密发电公司、神华国能哈密煤电公司等外送电火电企业,哈密烟墩风电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汇流站等新能源项目,中船重工海装风电公司、哈密金风风电设备公司、新疆北车能源装备公司等新能源设备制造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
哈密地区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向祖国内地的要道,有 “新疆门户”之称。哈密地区能源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确定的疆煤东运基地、疆电东送基地和新能源发展基地。哈密地区煤炭预测资源量5708亿吨,已探明储量1171亿吨,已具备建设煤炭生产总能力5亿吨的条件;哈密是新疆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功率密度>150瓦/平方米总面积51569平方公里,技术可开发量7550万千瓦,也是全国太阳能资源最好的地区,在太阳能资源利用区划中属于一类地区。目前,哈密疆电外送各项工程按计划推进,国家电网公司哈-郑±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完成全部调试工作,计划元月21日投运,初期送电能力200万千瓦,通过750kv线路汇入换流站外送风电、光伏电力和新疆电网富裕电力。配套火电项目国投哈密电厂(2×660MW)、国网能源哈密大南湖电厂(4×660 MW)计划在今年6月份至年底前全部投运,国电哈密电厂(2×660MW)计划2015年三季度投运。火电送出工程共计195公里的500千伏线路按计划开工建设,能满足电源投产要求。针对地区和发电企业提出的哈密北风电送出问题、由发电企业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汇流站外送负荷分配和收费问题、哈密三道岭矿区总规编报和申请核准工作、哈密东南部风场与多家企业矿业权重叠影响项目推进问题等,调研组要求新疆电力公司加快准东—哈密北—哈密南750kv工程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三道岭矿区地质勘查工作,补充修编《矿区总规》,报国家家发改委审批。新疆能源监管办将积极积极协调东南部风场压矿问题,并对发电企业建设的送出汇流站运行管理和收费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要求新疆电力公司和哈密供电企业认真研究目前哈密电网新能源占比70%可能影响电网稳定的应对措施,提高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的供电安全和可靠性,满足用电需求和新能源发电上网要求。要求发电企业周密组织冬季工程建设,抓好安全生产,按规定申领发电业务许可证,新疆办将采取切实措施,对哈密能源基地的发电项目实施优先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