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监管办召开2018年第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会议由办党组书记、专员李悠勇同志主持,机关各处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学习国家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新疆自治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通报违纪违规案例三方面内容,集体讨论,交流感悟,取得良好学习效果。
会上学习讨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研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宣贯了一系列违纪违法《通报》,印发了《如何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等自学材料,供党员干部自学。
在讨论《建议》的过程中,李悠勇书记指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载入宪法总纲,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指导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同时,他认为,《建议》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展现出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
在学习《报告》的过程中,李悠勇书记指出,《报告》通篇贯穿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总结过去五年新疆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对2018年和今后的工作做出了部署,思路清晰、措施具体,鼓舞人心、令人振奋,对新疆坚定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宣贯一系列违纪违法《通报》之后,李悠勇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筑起抵御各种诱惑的“精神长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最后,李悠勇书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集中学习的同时,要对重点内容进行自学,强化重读、精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培养严、实、深、细的学习和工作作风。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
会议决定,由综合处牵头,结合《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稿)的通知》要求,对办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并研究制定我办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