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监管办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字〔2014〕661号要求,新疆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据此并结合我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建立日常办公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主动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30篇。其中包括我办开展的各类活动新闻信息、能源监管、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机关党建等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数据17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疆能源监管办正式编制人数18人,现在编15人,共设立6各处室,分别是:综合处、市场监管处、行业监管处、安全监管处、资质管理处、稽查处。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成立办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信息领导小组,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和报送工作。
三、2014年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强我办信息建设与培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融入到业务之中,确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工作人员要熟悉内容、程序,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遵循原则,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凡属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通过办网站予以公开,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主动公开,进一步做好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