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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成功处理一起用户投诉停电案件
2016-09-27 17: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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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成功处理一起用户投诉

停电案件

 

近日,接到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转来的关于某用户投诉材料后,新疆能源监管办对此投诉案件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与用户进行联系,由于用户为自由职业,长期在外,经多次联系,用户告知其95日将回到家中,我办立即组织人员于95日前往用户所在地展开调查。

经过向有关人员询问和查阅资料,取证用户笔录材料一份和供电公司抄表人员自述材料一份。案件现已查清,该用户为双月付电费用户,电费两个月一缴。3月份用户应该缴纳1-2月的居民用电费用,但是由于外出家中无人,导致电费没有及时缴纳,而供电公司在未通知到用户本人的情况下进行停电,造成用户冰箱食物损坏。关于食物损坏赔偿问题,用户已经两次通过该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主张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现双方已协商调解完毕,某供电公司已赔偿用户140元损失,赔偿费用已由该用户爱人王女士进行代收。双方已达成一致,用户也表示不再有任何法律纠纷。法院也退还了用户诉讼费25元,送达费90元,共计115元的相关费用。

针对用户提到的滞纳金问题,经过向用户和某供电公司进行核实,双方均表示对逾期缴纳电费的并没有收取过滞纳金。

针对用户投诉的电费加税问题,也已经向某供电公司进行了核实,电费不存在加税现象,只是由于电力企业按照营改增要求,在开具发票时,发票进行了细分详列,增加了税费一栏,引起了用户的误解,实际并未在原来的电价基础上增加用户负担,经过向用户详细解释后,用户已经完全理解,并表示对此已无异议。

另外根据当地发改委为减轻居民客户用电负担,自2016525日起电价从0.6元下调到0.53元的通知,我办也告知了用户电价调整信息,同时,也向用户宣传了新疆能源监管办的监管职责以及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受理范围,告知用户以后可通过此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用户表示,以前对12398热线不太了解,导致投诉到国家能源局,没想到国家能源局如此重视民生民情,尽心尽责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对此表示非常感谢,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我办将此案与某供电公司进行了沟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一定加强管理和培训,依法依规开展供电服务工作,提高供电服务水平,积极与用户之间做好沟通,尽量避免给用户造成生活不便或损失。

此案同时也反映出12398热线的社会知晓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办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12398热线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督促供电企业开展优质供电服务,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为新疆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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