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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新疆同庆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能罚决字〔2025〕13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类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处罚金额:21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2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