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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承装(修、试)企业许可条件 保持自查整改的通知
    来源: 关键字: 修改时间:2023-05-22 11:40 浏览次数:2333

    关于开展承装(修、试)企业许可条件

    保持自查整改的通知

     

    各承装(修、试)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部署,新疆能源监管办开展了2023年度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经过系统核查,有74家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人员发生重大变化,人员数量已不符合相应许可证条件;3家企业38名人员信息缺失,需要补充完善(详见企业清单)。现将自查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相关承装(修、试)企业7月底前对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和信用信息信息系统提交的申报资料开展自查,四类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发生变化不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限时开展人员补录完善工作;信息缺失企业,按照要求限时通过人员入离职方式完成人员信息补充完善工作。整改后无法不满足条件的,由企业自行提出申请注销或资质等级降级。

    二、相关企业要通过以下职称查询途径,查证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人员进行更换。

    A、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https://www.xjzcsq.com/xjzcsq/

    B、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

    https://wlmq.xjzcsq.com/wlmq/wlmq_rzzgspwj/83.html

    C、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data/person

       D、其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网站。

    二、新疆能源监管办将在8月份开始对承装(修、试)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

    三、逾期未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我办将依据承装(修、试)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联 系 人:任珍;

    联系电话:0991-2918989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823楼,邮编:830063

     

    附件1、未持续保持持证条件企业名单

    附件2、企业人员信息缺失条件企业名单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3519

     

    附件1、未持续保持持证条件企业名单.pdf


    附件2、企业人员信息缺失条件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