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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北区域“两个细则”补充规则的通知
    来源: 关键字: 修改时间:2022-06-01 17:41 浏览次数:13772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区域并网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充分发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证电力稳定供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2]1号),现根据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向我办反馈。“两个细则”补充规则自202261日起执行。

     

    联 系 人:吴  峥

    联系电话:0991-2918984   

       真:0991-3631288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北区域“两个细则”补充规则的通知.pdf


    附件: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的通知.pdf